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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

2017年05月11日 00:00:00 访问量:18600
关于2016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908    更新时间:2017/5/11

 关于2016年度五四表彰的决定

近期,徐州市教育局团委五四表彰文件下发,根据文件内容,现表彰如下:1、树人初级中学团总支荣获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。

2、满飞、陈晶晶、刘会远三位老师获共青团工作关心支持奖。

3、初三(3)、初三(9)、初三(12)三个团支部获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荣誉称号。

4、初三(1)支部李奕璇,初三(9)支部燕秋宇,初三(11)支部马潇旭获优秀团队干部称号;初三(1)支部马艺铭、初三(2)支部曹贝儿、初三(3)支部张露文、初三(4)支部褚乐童、初三(5)支部陈禹衡、初三(6)支部薛博文、初三(7)支部王一卉、初三(8)支部赵诗佳、初三(9)支部赵胜旭、初三(10)支部胡凌岳、初三(11)支部张宸赫、初三(12)支部王少博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。

荣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均是在各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,充分展示了新一代青年奋发有为、拼搏进取的崭新形象,是全校青年学习的榜样。首先要向在过去一年做出较大贡献的团支部,优秀团员青年,表示祝贺和感谢,同时希望他们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,并以此为动力,努力开拓进取,创新实践,再创佳绩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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